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转完全产权、上市交易审批业务指南来源: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一、事项名称: 拆迁安置房转完全产权、上市交易审批 二、设定依据: 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南府发〔2013〕11号) 三、申请条件: 购房人申请办理名下拆迁安置房转完全产权业务的,应具备以下条件: (一)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; (二)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。 四、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,由受理机构现场核验: (一)申请人的身份证; (二)拆迁安置房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。 五、办理程序: 六、办理地点:南宁市望园路5号(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一楼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) 七、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 8:00-12:00;下午15:00-18:00 八、联系电话:0771-5705842 九、办结时限:1个工作日 十、收费标准:无 十一、办理部门: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 十二、表格下载: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转完全产权、上市交易业务申请表 表 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转完全产权、上市交易 业务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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